新莽时期设有太医尚方。史载“翟义党王孙庆捕得,莽使太医尚方与巧屠共刳剥之,量度五藏,以竹筵导其脉知所终始,云可以治病。”(《汉书.王莽传》)
东汉时期撤消了太常系统,只在少府中设立太医令丞一人,六百石,掌诸医。下属医生293人,员吏19人负责诊疗及有关事项。此外,还有药丞、方丞各一人,分别掌握药物和医方。
宫廷中从事医务的人员还有:太医、侍医主要从事医疗工作;尚药监、中宫药长和尝药太官,主要从事药物的修和调试。“宫中药长一人,四百石。”(《后汉书.百官志》)。从东汉章帝、和帝以后,宫中官制设置扩大,增设的尝药太官之职,主要负责尝药。东汉时期侍疾尝药由专人负责,所尝药量要超过该剂药量的十分之二以上,且尝药不仅限于尝药监一职。《后汉书》载“(帝)不豫,太医令丞将医入,就所宜药,尝药监、近臣、中常侍、小黄门、皆先尝药,过量十二,公卿朝臣问起居无间。”(《后汉书.礼仪下》)
宫廷中所需药物,一般从全国各地入贡。汉代各郡国每年要问宫廷贡献地方的名贵药材。对某些欠缺药材,太医令丞要及时派员采购。顺帝时皇太子因病缺药,朝廷即派人“下郡国县出珍药”。(《后汉书.延笃列传》)。东汉朝臣也配有医官(相当于保健医生),除大鸿胪五人官医外,廷尉、卫尉、太仆、宗正、大司农、少府也各有一名官医(《后汉书.百官志》)。
东汉的医官制度较西汉完善,增设了一些医药官职,地方医事不再由中央直接管理,而由地方负责。在诸候王国中设“医工长”,以”主医药”。(《后汉书.百官志》)在河北满城中山靖王刘胜墓中曾出土带有“医工”字样的铜盆。
汉代的医生,可分为官医与民间医生。官医的服务对象重点是官僚统治阶层,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一支有组织的医疗系统。民间以师带徒传授医学的教育形式有一定发展,但官办的医学教育尚未形成,官医主要从民间医药人士中选用,(《汉书.龚胜传》),有的可能为临时延聘。汉平帝元始五年(公元5年),“征天下通知逸经、古记、天文、历算、钟律、小学、史篇、方术、本草、及以五经、《论语》、《孝经》、《尔雅》教授者,一遣诣京师,至者数千人。”(《汉书.平帝纪》)但有时则裁减官医,如西汉时令“侯绅方士、使者、副使、本草待诏七十余人皆归家。”(《汉书.郊祀志》),官医除了主要为统治者服务外,有些还被指派去为军中士卒、一般平民、甚至为刑徒、囚犯诊病。东汉京兆尹陈龟派官医为平民治病。东汉时会稽发生大疫,督邮钟离意派官医“经给医药,所部多全济。”(《后汉书.钟离意列传》),孔融在《肉刑论》中说“置南甄宫使者,主养病徒。”桓帝建和三年诏称:“徒在作部,疾病致医药。”(《后汉书.恒帝纪》),又据洛阳南郊出土的东汉范雍砖志所记:“右部无任勉刑,颖川颖阴鬼薪范雍,不能去,留官致医。”即是让满刑的病徒继续在刑徒区接受治疗。
汉代的医疗机构已逐渐形成。西汉时的“乳舍”,相当于产院。据《风俗通义》记载:“汝南周霸,字翁仲,为太尉椽。妇于乳舍生女,自毒无男。时屠妇比卧生男,因相与私货易,裨钱数万。”,“颖川有富室,兄弟同居,两妇数月皆怀妊,长妇胎伤,因闭匿之。产期至,同到乳母舍,弟妇主男,夜因盗取之,争讼三年,州郡不能决。”(《太平御览》卷361),汝南、颖川均为汉代州郡,而更大一些的州郡及都市也可能设有乳舍,并且住院的产妇中有屠夫之妻,说明产院并不专为统治阶层而设。《后汉书.百官志》记载,掖庭令属下有暴室丞,“主中妇人疾病者,就此室治。”此相当于妇科诊疗室。
汉代为了控制流民,在疫病大流行期间曾设立过临时医院。”元始二年(公元2年)郡国大旱蝗。……诏民疾疫者,舍空邸第,为置医药。”(《汉书.平帝纪》),元嘉元年(151)京师疫病流行,朝廷派光禄大夫与太医巡视疫情。在社会动荡、政权不稳的情况下,这些临时防治疫病的组织也难以设置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